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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http://www.mas.gov.sg
总评分
84.0分
  • 成立时间:1971年
  • 机构类型:政府监管
  • 监管外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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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监管提示

据MAS官网资料查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监管杠杆式外汇交易


新加坡对杠杆式外汇的定义:差价合约(CFD)允许您在没有实际交付标的资产的情况下,推测标的资产的未来市场变动趋势。

差价合约是杠杆工具。差价合约往往会在证券公司的场外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的差价合约供应商。差价合约可用于一系列基础资产,例如股票,商品和货币。差价合约涉及两个交易:

首先,您以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开仓交易。这创造了一个未平仓头寸,您稍后将以另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逆向交易。如果第一笔交易是买入或多头头寸,那么关闭头寸的第二笔交易就是卖出。相反,如果开盘交易是卖空或空头头寸,那么成交就是买入。差价合约捕捉了开盘交易和平仓交易之间标的资产的价格差异。

受监管公司名单

受监管的持牌外汇经纪商共73
公司全称 简称 监管号 监管状态
BLACKROCK (SINGAPORE) LIMITED BLACKROCK 监管中
CAXTON (SINGAPORE) PTE. LTD. CAXTON 监管中
CMC MARKETS SINGAPORE PTE LTD CMC 监管中
GMO SINGAPORE PTE. LIMITED GMO 监管中
HGNH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G) PTE. LTD. 监管中
KGI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 KGI 监管中
MAYBANK SECURITIES PTE. LTD. Maybank 监管中
SYSTEMATICA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 LTD 监管中
UOB KAY HIAN PRIVATE LIMITED 监管中
WORLDQUANT (SINGAPORE) PTE. LTD. WORLDQUANT (SINGAPORE) PTE. LTD. 监管中

机构简介

机构性质:政府机构

机构介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由政府部门执行并专业管理,其职能组合了银行至财经等诸多金融机能,包括制订金融和货币方面的政策、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等。MAS还是一家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和证券交易所。MAS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区域和国际金融中心,确保新加坡的金融业活力和竞争力。

MAS负责监管新加坡外汇经纪商的机构。任何希望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经纪商,必须持有 MAS 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执照。MAS 是新加坡中央银行,同时也是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它管理有关金钱、保险、银行业、证券、货币发行以及金融行业的各类法规。1970 年之前,货币职能是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主要关注对象。1970 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成立了 MAS。MAS 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授权,负责监管新加坡的货币政策、财政和银行业。1977 年,确定将保险业纳入 MAS 监管范围。1984 年,《1973 年证券行业法》中的监管职能也由 MAS 接管。


监管职能

(1)引导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监督支付体系、充当政府的银行家和财政代理人等;

(2)进行金融服务的综合监管和检测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3)管理新加坡的官方外汇储备;

(4)把新加坡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监管结构

(1)货币政策和投资:经济政策局、经济分析局、经济监督与预测部门;

(2)市场与投资:国内货币市场管理部门、储备管理部门;

(3)国际发展:金融中心发展署、金融市场发展署、国际部;

(4)金融科技创新部门;

(5)银行和保险:银行部、保险部门、反洗钱部门;

(6)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中介部门、企业财务与消费部、市场政策与基础设施建设部、执法部;

(7)政策风险与监管:审慎政策部、风险专员部、宏观监管部;

(8)企业人力资源与IT:企业服务部、人力资源部、IT部、MAS教育部;

(9)金融风险货币:金融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货币部门;

(10)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企业规划和通信部。


监管范围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本市场中介公司、保险公司、金融顾问公司、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公司。

牌照类型

注:该分类为领域分类,具体牌照类型较多,请登录MAS官网进行查询。

监管查询

方法一:

1.进入网址https://eservices.mas.gov.sg/fid,输入公司名查找。 

2.查看公司信息,“Spot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for the Purposes of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杠杆式外汇交易之即期外汇交易合约)表示有外汇权限。


方法二:

第一步:打开新加坡金融监管局网址:http://www.mas.gov.sg/

第二步:页面底部左下方找到“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rectory”(金融机构目录)

第三步:点击“Capital Markets”(资本市场)下的“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see”(资本市场服务持牌商)

第四步:点击“Dealing In Capital Markets Products”(资本市场产品交易);

第五步:点击“Spot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for the Purposes of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杠杆式外汇交易之即期外汇交易合约)

第六步: 在页面右边可以看到所有的MAS授权、允许提供外汇交易的受监管外汇经纪商了。

监管投诉

金融业争议解决中心有限公司(FIDReC)是一家独立公正的机构,专门解决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FIDReC整合了新加坡银行协会消费者调解组(CMU)和保险争议解决组织(IDRO)的工作。

FIDReC为个人消费者或独资企业提供向金融机构索赔的服务。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资本市场服务持牌机构、持牌财务顾问及保险经纪。


1. FIDReC的管辖范围:

(1)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索赔纠纷上限:10,0000新加坡元

(2)银行与用户、资本市场纠纷,以及其他纠纷赔偿上限:5,0000新加坡元

2. FIDReC不受理以下投诉:

1)由于定价政策,利率政策等商业决策而引起的纠纷;

2)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程序的投诉;

3)委托-代理问题;

4)金融机构在6个月前就已给了答复的投诉;

5)前争端解决机构CMU,IDRO处理的投诉;

6)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已解决的投诉;

7)经法庭审理并已作出判决或命令的案件。


联系方式

电话: (65) 6327 8878(工作日9:00-18:00)

传真: (65) 6327 8488 / (65) 6327 1089

邮箱: info@fidrec.com.sg

地址:36 Robinson Road,#15-01,City House,Singapore 068877


一、投诉流程

1. 消费者如果无法通过金融公司解决问题,可以亲自递交、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向FIDReC免费提出投诉。

2. 收到投诉后,案件管理员将进行处理。如果投诉在FIDReC的管辖范围内(https://www.fidrec.com.sg/website/fidrec_jurisdiction.html) ,则案件经理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会议进行调解。此服务不收费。

3. 如果无法达成解决方案,消费者可以将争议提交裁决者或裁决者小组进行裁决。消费者需支付审理案件费用。

4. 消费者不必将其文件的原件提交给FIDReC,复印件即可。如果消费者向FIDReC提供原始文件,FIDReC将不对任何原始文件的丢失负责。


二、争端解决

1. FIDReC争议解决流程

第一步:调解

收到投诉后,FIDReC的案件管理员调解双方之间的争议。

第二步:裁决

如果调解不成功,投诉由FIDReC裁决者或审判员组审理并裁决。投资者需支付审理案件费用。

2. 费用细则

请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FIDReC的个案费用如下: 

(1)调解

调解不收费

(2)裁决

属于FIDReC-NIMA计划的索赔:

消费者每次250新元,金融机构每次500新元。在案件判决完成后,可退还索赔人或保险人200新元。审核员将根据FIDReC的现行退款规则(可在 http://www.fidrec.com.sg 上查看) 决定是否退款。

其他类型索赔:

消费者每次50新元,金融机构每次500新元。消费者或金融机构不会收到退款。请注意,所有金额均受现行消费税的影响。

3. 索赔限额

最高索赔额为10万新元。

4. 适用范围

目前,FIDReC的服务适用于所有个人消费者或独资企业。


常见问答

详情请点击此链接:http://www.fidrec.com.sg/website/faq.html

处罚实例

相关链接

新加坡银行协会(ABS):http://www.abs.org.sg

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LIA):http://www.lia.org.sg

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GIA): http://www.gia.org.sg

新加坡金融行业争端解决中心(FIDReC): http://www.Fidrec.com.sg

新加坡消费者协会(CASE): http://www.case.org.sg

新加坡调解中心(SMC): http://www.mediation.com.sg

新加坡小额钱债审裁处(SCT): http://www.smallclaims.gov.sg

新加坡律师协会(LSS): http://www.lawsoc.org.sg

法律援助局(LAB): http://www.gov.sg/minlaw/lab 

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SGX): http://www.sgx.com

联系方式

1. 新加坡总部

电话:(65)-6225-5577

传真:(65)-6229-9229

地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10 Shenton Way MAS Building, Singapore 079117

2. 伦敦办事处

电话:(44) (0)20 7332 6300 

传真:(44) (0)20 7332 6309 

地址:MAS London Representative Office, 1st floor Old Change House, 128 Queen Victoria Street, London EC4V 4BJ 

3. 北京办事处

电话 : (86 10) 6505 0650

传真 : (86 10) 6505 1135

地址:MA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Unit 31-09, China World Office 11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4

国贸办公楼1座31-09室,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北京 100004

4. 纽约办事处

电话:(212) 809 1900 

传真:(212) 809 6067 

地址:MAS New York Office, 17 State Street, 25th Floor, New York NY 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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